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1 17:22:06
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社团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社团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大学社团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隶属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由心语广播站具体领导的学生社团,属文艺术组织,以弥补我校多兴趣社团而少表演社团的现状。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会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会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 ……此处隐藏6524个字……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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