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时间:2023-12-21 16:59:48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1

活动主题:

你的权力,你做主

活动时间:

3月11日-20日

活动目的: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各个超市注重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公众形象;同时塑造和提高超市的品牌形象,提升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活动内容:

进行面对面商家、消费者恳谈会

为了让超市做得更好,为了让超市更了解顾客的需求,为了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更亲近,建议超市于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4:006:30在超市正门处开展面对面消费者恳谈会活动,同时可以邀请省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省市电台、电视台、各主要报刊的新闻记者与本超市的店长.经理等将和顾客面对面接受消费者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细则:

①超市企划部应于上午9:00前布置好现场,包括长桌、椅子、红布、宣传海报、意见本、投诉记录本和笔等;

②编排好处理对你超市的投诉、接受顾客建议的接待人员安排表,在场维持秩序的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店外正门处悬挂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内容的横幅和新产品广告,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流动字幕海报广播商品展板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2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可参加中国质量报315宣传专刊

企业可免费参加此次王府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并获得现场展位1个,尺寸为3*2米,展期半天

企业可免费获得图片展区展板一块,主题由中国质量报拟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企业可成为“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会员单位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3

一、活动背景:

我国从1987年开展全国性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至今已有xx年,公民的消费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近年,许多商店特别是网店不诚信销售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权益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对于大学生来说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愈来愈重要。为此,我系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三、主办单位: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承办单位:经济贸易系学生会宣传部

四、活动目的:

1、宣传维权的基本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使同学们在消费权益受到伤害时,及时熟练的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了解校园消费维权现状,特别针对网上消费的一些问题讨论并提出可行的维权解决措施,努力在活动中为同学们的日常消费提供帮助和建议。

五、活动内容:

1、宣传部成员到我系各专业班级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普及法律知识。

2、在我系各班班委协助下开展消费维权倡议和学生签名活动。

3、出主题板报,在校内宣传,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大学生主动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

六、活动对象:

经济贸易系10、11级全体学生。

七、活动宣传:

1、宣传部成员向各班宣传。

2、各班班委向本班学生宣传。

3、宣传部在校园出板报宣传。

八、活动口号: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文明消费。

九、活动形式:

动员全系学生主动参加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十、活动流程:

1、3月13日,宣传部成员查找、整理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

2、3月14日,宣传部出“消费与安全”主题板报并到我系各专业班级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

3、3月15日,宣传部成员在我系各班班委协助下开展消费维权倡议和学生签名活动。

4、3月16日,对本次活动进行工作交流并向我系团总支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十一、活动要求:

1、各班都要积极参加到活动中。

2、宣传部要保证所采集照片的质量,活动中各成员要积极配合。

大学生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策划书二

主题:20xx年315主题宣传活动“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权益日。

1、迎接3.15维权日,服务价格比较网商家。

2、消费者权益日,唤醒网购维权意识

目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价格比较网作为一个服务于商家,实惠于网购群体的平台,将围绕商家、产品、服务、维权等展开话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获知更多有利于商家、消费者的信息,以便于商家产品的推广销售,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此处隐藏13292个字……分为必答题、抢答题两种。

1 、必答题。必答题每组各进行 3 轮,为队员个人必答;必答题分值均为 10 分。

(1) 必答题由各参赛队的队员派代表抽题作答,每轮每队的 1 名队员独立回答 1 题,其他队员不得补充或提供帮助。违者此题作废,不予记分,不予补题;

(2) 在主持人宣读完题目后10秒内必须作答,每题答题时间为30 秒,答对加 10 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2 、抢答题。

(1) 抢答题进行 2轮,分值均为 20 分。答对加20分,答错扣20分;

(2) 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开始抢答,主持人未发出“开始”指令,说出答案的视为犯规,从其本队总分中倒扣20分;

(3) 一经选题,就必须在主持人宣读所选题号的内容后 10 秒钟内开始答题计时,答题时限为30秒,30秒内答不完全者,视为答题超时;

(4) 抢答题可由本队任意一队员主答,不可一队同时有两人以上起立回答问题。在答题时限内参赛队的主答队员回答时其他队员可以进行提示,主答队员结束回答后答题时间没到时该队的其他队员可以补充回答;

(5) 抢答题答对者,加20分,答错或未作回答的扣20分;抢到答题权后放弃答题的视为答题错误,倒扣20分;

(6)主持人宣读完题目5秒后,如无参赛队抢答,此题作废。

(三)加时赛规则:

(1)比赛结束后,如有两个以上代表队积分相等而影响排名时,由积分相等的参赛队进行加时赛;

(2)加时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

(3)若两队进行加时赛,加赛3题;若3队进行加时赛,加赛5题,以决出名次;

(4)加时赛得分不再计入各参赛队总分内。

(四)观众场外竞答题。为了提高比赛时观众的参与热情,将设观众场外竞答环节,以调动现场气氛。在参赛队每轮答题完毕以后将各设置一次有奖竞答,共 3 轮,共 6题。答对题的观众可获得一份奖品。

三、比赛要求及纪律

1 、比赛时参赛队员必须用普通话回答。

2 、设主持人两名,负责比赛的进程,对队员答题进行评判。主持人应公正、准确地对队员的答题及时做出评判;主持人在做出评判前可以咨询仲裁小组。

3 、比赛设立仲裁小组,仲裁小组由五名裁判和一名裁判长组成。仲裁小组负责解答有关疑难问题和裁决有关纠纷。仲裁小组由5个部长组成。仲裁小组决定抢答小组的最终抢答权!

(2)仲裁小组对参赛选手有监督权,参赛队员不得在比赛期间翻阅资料、向场外观众询问题目答案,如出现赛场不允许的情况时,由仲裁小组提出警告,并且仲裁小组每提出一次警告将倒扣该队 5 分。4 、场内设计时员和计分员各二名,分别负责计算时间和分数。

5 、每支代表队上场选手,着装要求整齐大方,参赛选手在竞赛中途不得随意退场。由各队领队抽签决定参赛队比赛座次顺序,各队队员的排名序号由本队自行确定,座次从左至右分别为 1 、 2 、 3 、4、5、6号队员,各参赛队队员位置确定后不得互换。各参赛队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及座位号依次进场入座,并由主持人向观众介绍。

6 、参赛选手要集中注意力听主持人读题,如主持人读题不清楚,选手可以要求重复一遍。参赛队员答题时必须口齿清楚,使用普通话,声音响亮,以便主持人和仲裁小组评判。

8 、当某队在答题时,任何人不得干扰其回答。答题队员需起立回答主持人提问。答题结束后,队员要说 “ 回答完毕 ”。由主持人确定并宣布加分、扣分或不得分。队员说 “ 回答完毕 ” 后再补充答题的,回答的内容无效。

9 、 每一环节答题分值累计进入下一环节,答题全部结束后,按得分高低排名。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15

(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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