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协议书模板集锦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协议书 篇1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沈阳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因甲方临时彩钢房需要拆除,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断水断电工作。
3:设置警戒区域不准外来人员进入,预防事故发生。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设置警戒区域,派专人看护、指挥。
5:要制定拆除方案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按次序拆除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各自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房屋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 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 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 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 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 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房屋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依据 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二、本协议所称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产权注销所涉及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转让、调拨、捐赠、报废,呆坏帐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报损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所涉及资产。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且单位价值在 以上(含 元)固定资产。
三、乙方划转资产总额共计 元,其中:固定资产 元,股权 元,债权 元,其他 元。具体分类及数额见本协议附件划转资产清单。
与乙方划转资产相关联应由乙方承担义务,不属划转移交之列,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划转资产方式和内容:根据 省财政厅对 签署意见后下达通知书内容进行划转。
五、划转资产移交:应根据文件要求,及资产不同类别分别明确移交要求并制定划转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1.应收货款:要求移交合同、送发货凭证、债务人欠款明细及依据,催款文件,以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2.其它应收款:要求提供证明债权文件。如协议书、支付凭证、催款文件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3.担保损失类:要求提供判决书,协议书,代为清偿依据,以及被担保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4.股权类:要求提供投资企业章程,投资凭证及其他股东同意划转书面文件,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和现状等材料。
5.实物类:要制订实物资产清单,说明实物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
六、资产划转后,资产保全与清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资产划转甲方管理后,甲方具有对划转资产全部处置权。
八、甲方权利
1.有权制定及实施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方案;
2.有权与债务人达成并签署还款协议、提出及接受调解方案、执行和解方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九、甲方义务
1.妥善管理划转资产,尽最大可能保全与回收划转资产;
2.回收非现金类资产,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应报财政部门;
3.经清收后仍无法回收划转资产,报财政部门备案。
十、乙方权利
1.有权向甲方了解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情况;
2.有权向甲方提出保全与清收建议。
十一、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2.配合甲方做好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等,对债务人情况不得隐瞒;
3.根据甲方清收方案,需采取诉讼等手段进行清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诉讼,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4.资产划转过程中及资产划转以后,乙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债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债务人清偿,不得作出任何减免债务人债务承诺及签署任何与此相关文件;股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抵押、担保等处置;
5.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通知书应包括债务人名称,欠款类型及金额,资产划转情况,以及要求债务人向甲方清偿通知等内容。债权转移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股权类资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被投资企业发出股权变更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额以及资产划转情况,并确认自划转之日起,原乙方投资权益均由甲方享有。股权变更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经 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生效。
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先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房屋协议书 篇4
甲 方:
有效证件:
乙 方:
有效证件:
甲方位于,单元楼 户,面积共为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联建方式
采用由乙方出资,以甲方拆房后土地进行联建,按协商比例分配住宅。
分配方案说明见本合同第三条。
第二条 建设房屋交房标准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层,住房层高 米。
房屋建筑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房屋装饰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分配方案
1房屋在交房使用后,按建筑面积计算,可分配甲方位于单元 楼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多增加平方米,以每平方米*90%,计乙方付清。
2其他房屋由乙方自行安排,土地房屋产权可分割归各房屋主所有。
3若甲方不愿在此楼居住,可置换同补偿面积世纪花园内任何一套住宅。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此宅基原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
2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所建筑房屋的建设任务,按照建筑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规范成规和技术措施等建设施工标准施工,且切实按规范施工,承担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2所建房屋的建筑手续的办理和建筑费用均有乙方自理。
3乙方在保证协议签订后二十日后有效工期成施工任务,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4乙方对所建筑房屋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商铺统一租赁。
5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费用由甲方付。
6房屋在建期间,乙方补偿甲方 元损失,装修补偿由甲乙双方视情况确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要提供给乙方真实房产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有效工期方面积×1000元每天0.025%支付违约金,但因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除外。
第七条 建设过程中有变更事项的,以双方签字为准。
第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年 日 月